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国资产权[2004]22号、23号文件精神,就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轻联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酒精总厂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中介机事宜,经招标投标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1、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标的中介机构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中标金额为12.03万元;
2、济南轻联集团有限公司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标的中介机构为山东中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6.93万元;
3、、山东酒精总厂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标的中介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所,中标金额为6.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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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产权交易中心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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