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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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ZC[2025]055 | 济南市城建材料开发服务中心23辆混凝土搅拌车 | 资产转让 | 2300000 | 2025-09-04 |
项目编号 | JWZC[2025]055 |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城建材料开发服务中心23辆混凝土搅拌车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市城建材料开发服务中心 | ||
挂牌价格 | 230万元 | ||
挂牌期限 | 2025.8.22—2025.9.4 | ||
主 要 | 评估值 | 1170945.68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卓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4月3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卓鲁资评(2025)字第081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中共济南市城建材料开发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支委会纪要〔2025〕06号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25年5月14日)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所在地 | 济南市天桥区黄岗路1号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济南市城建材料开发服务中心所属的23辆混凝土搅拌车,挂牌价为230万。 该标的整体打包处置。详情参考: 该项目转让标的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鲁卓鲁资评(2025)字第081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560125118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23万元。 2、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资产转让设备范围。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济南产权交易平台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5、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费用。 6、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20日内完成标的物的迁移工作。请受让方综合考虑资产交易产生的车辆迁移、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车辆资产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标的车辆可能存在未处理的车辆违章、违法等,相关罚款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年检、交通事故、经济纠纷、行政处罚、停车存放等产生的费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和负责。 8、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特别事项披露 | 1、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的现场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转让方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转让方管理。 2、本次转让标的如若出现脱险、脱审等情况,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转让方协助办理。 3、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52296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于女士、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8018711、88018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