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
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三号楼一层商业区(超市)3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5-12-08 浏览:499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ZCCZ[2025]153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三号楼一层商业区(超市)3年使用权 资产出租118807.52025-12-12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市中心医院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50

标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三号楼一层

标的现状

在用,2025年12月15日到期

标的瑕疵

存在瑕疵:该房屋无产权证,出租方为实际持有人,有处置权。

其他披露事项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市中心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十四期

(2025年11月20日)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中心医院资产对外租赁的批复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山东泰诚房估字〔2025〕第086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标的简介

  

该房产位于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5106号)三号楼一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多路公交车经过),水、电、配套设施较为齐全。

现场查勘及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370582086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三年

租金标准

118807.5元/年。

租金标准说明

118807.5元/年。

付款期限要求

租金一年支付一次,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

优先承租情况

出租用途要求

仅限用于超市使用。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须为品牌连锁超市,目前合同期内省内经营场所不低于3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租赁合同。

3.不同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中,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其他标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2.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3.租赁合同模版.zip

保证金额

3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5776

保证金

处置方式

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竞买不成功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交易

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报 名

联系人

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31-88018711、8801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