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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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CCZ[2026]001 | 济南章丘白泉新经济产业园12年使用权 | 资产出租 | 6000000 | 2026-01-16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章丘白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33661.29㎡ | |
标的地址 | 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白泉大街80号101 | |
标的现状 | 大部分在用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 |
其他披露事项 | 1. 园区已出租写字楼面积21622㎡ (以实际交接面积为准) ,承租方需承接现有租赁关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方义务,自承租方足额支付租金且款项实际到账之日起,房屋对应的租金收益由现承租方享有,后续租金由租户按原合同约定标准向现承租方支付; 2.3号(3532㎡ )企业2025年新签合同,约定2年免租期,11号(1031㎡ )企业正在走诉讼流程,须待法院执行回房产后再行交付。因以上原因导致延迟交付房产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确定承租方无任何异议。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市章丘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誉鲁评报字(2025)第44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山东龙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标的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章莱路 868号的白泉新经济产业园内的写字楼,写字楼为19栋庭院式、独栋、仿古建筑,总建筑面积33661.29㎡。截止到2025年9月,白泉新经济产业园已出租写字楼面积21622㎡,园区有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9)章丘区不动产权第0016509,其他事项详见誉鲁评报字(2025)第44号《资产评估报告》。房屋出租、空置情况详见附表 合同首年,给予园区目前未出租房屋(约11000平方米)8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项目踏勘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5169118898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2年 | 租金标准 | 600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度租金计费情况:2026年度、2027年度年租金600万元起;2028年度、2029年度租赁费在上一个计费基础上递增15%;2030年度、2031年度租赁费在上一个计费基础上递增15%,2032年度、2033年度租赁在上一个计费基础上递增10%,2034年度、2035年度租赁费在上一个计费基础上递增10%,2036年度、2037年度租赁费在上一个计费基础上递增5%,以上收取租赁费为含税价格,详情参考租赁合同公示模版,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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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1.承租方在每合同年度开始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半年度租赁费,6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半年度租赁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租赁费的万分之二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租赁运营保证金。房租到期结算后,如承租方没有任何拖欠费用行为,出租方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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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用途 | |||
租赁合同模板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意向承租方或其核心成员具备运营大型资产(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成功案例,参与过相关案例的策划、管理、运营(须提供意向承租方或其核心成员参与相关案例的运营合同、合作协议等证明)。 4、原租户报名的,须提供出租方开具的不欠租金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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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1.意向承租方承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 2.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期间按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认可并同意出租方扣罚运营保证金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间,如承租方有任何费用拖欠(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各项修理费用、委托第三方费用等),出租方有权不经承租方同意直接使用运营保证金抵扣,保证金不足时,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补足,否则视为逾期,每延期一日,以本次应补足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超过10日未补足的,出租方有权选择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 3.房屋交付后,承租方为房屋正常使用需要可在不影响出租方房屋主体安全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4.承租方负责产业园区的物业运营管理,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费、物业费等),由承租方自收自支,产业园区的各类维修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由双方协商处理。 5.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次在租及空置面积系评估基准日的数据,与实际交割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房产面积的租用空置情况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空置率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7.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园区整体转租。 | |||
保证金额 |
50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6063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联系电话 | 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