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
拟转让11.27万方砂石资源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787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JWZC[2020]044拟转让11.27万方砂石资源资产转让11420002020-11-23

项目编号

JWZC[2020]044

项目名称

拟转让11.27万方砂石资源

出让方全称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挂牌价格

114.20万元

挂牌期限

2020.11.10—2020.11.23

主  要
财务数据

评估值

114.20万元

评估机构

济南大山矿业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年8月31日

评估文号

济大山矿鉴报字【2020】第101号

决策及
备案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党委会议决策通过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处置方案经钢城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评估备案部门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标的存放地

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北田庄村东约800米

标的简介

本项目标的资产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北田庄村东800米的一处临时用地取土场东场中的砂石资源,约为11.27万方。
    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济大山矿鉴报字【2020】第101号资源价值鉴定报告书
    标的查勘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31-76885316

交易说明

1、意向受让人须交纳购买保证金34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4、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5、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等。

特别事项披露或说明

1、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在开采本次所交易砂石资源前,须前往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提交取土申请书、取土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2、京沪高速莱芜到临沂段改扩建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终止取土行为,并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土地复垦。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保证金

缴纳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0010120100439499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

0531-88018715/68967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