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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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ZC[2023]023-1 |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00-3号(2-4-1)住宅 | 资产转让 | 1580000 | 2023-11-30 |
项目编号 | JWZC[2023]023-1 |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00-3号(2-4-1)住宅 | ||
出让方全称 | 山推建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158万 | ||
挂牌期限 | 2023.11.17—2023.11.30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139.32万 | |
评估机构 |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3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2)第9202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山推投资有限公司批准 | ||
评估备案部门 | 山推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所在地 |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00-3号(2-4-1)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房产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00-3号(2-4-1),不动产权证辽(2019)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52751号,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195.18㎡。转让金额:158万元。 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卓信大华评报字(2022)第9202号。 房产踏勘联系人:谷经理 联系电话:0531-89815333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等以及已完成对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同一房产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成交金额以标的房产挂牌价格处置;同一房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该资产。 4、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6、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7、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16万元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购买体。 9、本项目按房屋现状转让,房屋维修及装修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意向受让方承诺,房屋价款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付清,90日内完成产权变更相关手续。 11、意向受让方承诺,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山推建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成交。 12、意向受让方承诺,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交易费用转账至济南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成交。 | ||
特别事项披露 | 本项目挂牌金额为非含税价,房产成交过户税费交易双方各自支付。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245483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朱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8018715、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