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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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ZC[2025]009 | 484辆新能源公交车淘汰动力电池组 | 资产转让 | 3253800 | 2025-01-26 |
项目编号 | JWZC[2025]009 | ||
项目名称 | 484辆新能源公交车淘汰动力电池组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莱芜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3253800元 | ||
挂牌期限 | 2025.1.14—2025.1.26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3253752.00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立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月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立达评报字(2025)第6004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中共济南莱芜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会会议纪要(2025)第1号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14期)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所在地 | 莱芜重工产业园公交枢纽,莱芜公交集团修理厂,莱芜长运公交修理厂,莱芜长运钢城公交修理厂院内,具体可以咨询详细了解。 | ||
标的简介 | 济南莱芜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拍卖处置484辆新能源公交车淘汰动力电池组,均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组,其中包括普莱德(PRIDE)342v/160Ah(组/2)75组,普莱德(PRIDE)342v/160Ah(组/3)80组,国轩高科DK1552-1(576V/172Ah)(组/6)90组,普莱德(PLFP-125-240)(409.6v/240Ah)(组/5)120组,宁德时代(HNC-99kwh)(576V/172Ah)(组/8)79组,宁德时代1P9S(518.4V/172Ah)(组/6)40组,整体打包处置。详情参考: 挂牌价格:3253800.00元。 标的物以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2025)第6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展示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58311898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70万元。 2、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5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款项,包括成交价款、基础服务费、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4、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基础服务费、拍卖佣金等)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人应属于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企业。须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电池进行溯源管理。 6、意向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本项目标的进行处置。在转让处置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损失。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次拍卖涉及的动力电池组,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后30工作日内,将拍卖标的全部运离。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分批次(达到装满一车数量后及时运离一车)。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自己是否具备受让条件,若意向受让方在济南产权交易平台报名,则视为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受让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成功受让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若因违背交易公告中承诺事项,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3、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由于电池组长时间使用已经接近或达到报废状态,可能存在的衰减严重、部件损坏等现象,意向受让方应当亲自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标的的范围、数量、品质、实物现状、所有瑕疵由乙方自行鉴定核实,因未查看标的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对标的范围、品质等情况不明或误解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等现象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费不作调整。 4、受让方在办理登记前需综合考虑交付过程中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施工难度及相关部门要求,装运、运输等工作受让方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聘请专业的队伍安全生产作业,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过程中的风险及安全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5、该价格为含税价。 6、此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拍卖活动由山东功致拍卖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578552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8018711、88018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