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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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2016]001 | 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00%集体产权 | 股权市场 | 1375500 | 2016-03-08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JJT16001 | 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00%集体产权 | 137.55万元 | 137.55万元 | 2016年1月8日 至 2016年3月8日 | ||||||||||||||
一、转让方承诺 | ||||||||||||||||||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00%集体产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福道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山大南路60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吕锋 | |||||||||||||||||
成立时间 | 1992年11月21日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500 | |||||||||||||||||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
所属行业 | 建筑安装 | |||||||||||||||||
经营范围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贰级) | |||||||||||||||||
职工人数 | 15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14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120.00 | -38.27 | -38.2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37.34 | 200.08 | 137.26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2015年11月30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436.65 | -50.04 | -50.0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87.30 | 200.08 | 87.22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永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年10月19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37.34 | 337.63 | ||||||||||||||||
负债总计 | 200.08 | 200.08 | ||||||||||||||||
净资产 | 137.26 | 137.5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7.55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高信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全体员工会议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同联建安公司成立于1992年,工商登记企业类型为集体企业,注册资金为173.9万元,1995年10月,因承包工程资质的需要将注册资金变更到1500万元,实际出资款未到位,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挂账应收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1500万元。2005-2012年同联建筑公司共收到济南鑫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归还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的资金100万元,其他应收账款-管理处出资未到位金额为1400万元。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调减实收资本的批复》,山东中宇会计师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中宇专审字(2015)第087号审计报告已对虚增的14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及实收资本进行了调减,调减后实收资本为100万元,但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仍为壹仟伍佰万元整,尚未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现工商登记信息中出资人为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该单位现已撤销,撤销后现由建管局承接。 二、2007年10月30日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拆迁服务公司)在济南市招商银行经七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同联建安公司为其提供担保,2007年11月19日同联建安公司与拆迁服务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若拆迁服务公司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给同联建安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则拆迁服务公司愿以其所有的仲宫商业街等价房产予以补偿。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未能提供相关担保诉讼资料,无法预测对企业的影响。 三、2004年6月,同联建安公司与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签订了伟东新都4号地块9号楼施工合同,工程已于2009年完工,至今尚未结算。若能顺利办理竣工结算,同联建安公司估计可收140余万元的工程款,扣除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后同联建安公司可收取约7万元的管理费,同联建安公司承诺,若收回上述工程款,则款项的处置权归属原股东所有。 四、同联建安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012037010288,主项资质等级 五、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历商初字第168号:(一)被告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欠原告山东省汶上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529834.50元,利息89万,于2015年3月15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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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费26240元,减半收取13120元,由原告山东省汶上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上述调解协议内容已经法院确认,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同联建安公司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付款依据。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4楼A 、F区 | |||||||||||||||||
法定代表人 | 蒋向波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机关法人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批准内容 | 同意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00%集体产权在济南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137.55万元。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37.5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盈亏及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的交易费用,包括登记挂牌手续费、公告费、交易佣金,若产生竞价还须承担转让方竞价佣金;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标的企业《转让方案》和经标的企业全体员工会议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与所有职工(自愿自谋职业的除外)签订不低于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保障职工权益,保持职工稳定,对原职工实施持股激励计划,职工持股比例不高于25%,股权价格按照集体产权转让价格同股同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五年内不改变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五年内不转让受让股权,不变更现注册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然撤牌 |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
联系 方式 | 会员单位 | 山东福道投资有限公司 |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
济南产权交易中心 | 靳先生 | 0531-87087309 | ||||||||||||||||
刘女士 | 0531-689675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