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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盛火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发布时间:2015-09-07 浏览:1003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ZQ[2015]010山东盛火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其他市场339000002015-09-11

项目编号

ZQ[2015]010

项目名称

山东盛火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出让方全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挂牌价格

3390万元

挂牌期限

2015.9.7至2015.9.11

主  要
财务数据

评估值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文号

决策及
备案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经营审查委员会2015年第54次会议

(中长资济复{2015}82号)

评估备案单位

备 案 编 号

标的简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持有对山东盛火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人民币3,106.26万元,截止2015年5月30日利息3,209.89万元(2015年5月30日之后新产生的利息亦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其中山东盛火食品有限公司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抵押物土地面积36390㎡。房产面积13161.83㎡。保证人为莒县华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为保证担保,保证人日照鸿鑫经贸有限公司、史永江及配偶解忠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2、该项目原贷款行(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分行)垫付10万元诉讼费,意向受让方须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基础上另行支付10万元诉讼费给原贷款行(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分行)。


3
、包括但不限于与债权相关的风险、瑕疵、责任、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及转让方的前手债权人进行追偿。 

4、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5、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500万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靳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

0531-87087309/66605811

传    真

0531-87087373

电子邮箱

Jncq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