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
热电公司明湖热电厂除尘器设施一宗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221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JWQ[2017]007热电公司明湖热电厂除尘器设施一宗 资产转让640002017-03-31

项目编号

JWQ[2017]007

项目名称

热电公司明湖热电厂除尘器设施一宗

出让方全称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6.4万元

挂牌期限

2017.3.20—2017.3.31

主  要
财务数据

评估值

63790

评估机构

山东中立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7年1月25日

评估文号

鲁中立达评报字[2017]第1006号

决策及
备案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上级部门批准文号

济政公字【2017】33号

评估备案部门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标的简介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所属2×35吨燃煤蒸汽锅炉上的配套除尘器设施产权转让(含拆除),主要包括2×35吨燃煤蒸汽锅炉配套的除尘器本体,配套仓泵及部分电气控制系统、高分子脱硝设施等资产

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缴纳6万元购买保证金;

2.根据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查验);

3.报废设备需拆除至要求位置(包括设备基础),场地内干净无杂物,垃圾运出厂外,经济南热电有限公司验收合格;

4.此次标的处置由产权交易中心与其会员单位共同进行招商,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拍卖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登记挂牌手续费、拍卖佣金)均由受让人承担。请受让方综合考虑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此次出让的标的交易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设备迁移、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拆卸、人员等相关费用。标的在拆除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6.拆除工期:30天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女士/黄女士

联系电话

0531-87087309/68967564

传    真

0531-87087373

电子邮箱

Jncq1@126.com

 

明湖热电厂除尘器设备明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