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一般应按申请登记、挂牌公告、组织交易、签约成交、资金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程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一、济南产交所给转让方推荐代理会员
二、代理会员按规定要求转让方提供进场交易有关资料如下:
1.产权出让申请书
2.出让方资格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 章程复印件
3.标的企业基本情况:(1)国有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审计报告书
(7)近期财务报表或延期审计报告
4.产权出让方案
5.出让方同意文件决议(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6.出让标的企业决策机构决议
7.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国资委立项批复)
8.职工安置方案
9.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0.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文件
11.土地使用权相关文件
12.资产评估报告书
1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备案文件
14.债权金融机构债权处理意见书
15.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三、代理会员与转让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报省中心及办事处备案。
四、代理会员制作项目挂牌公告
五、代理会员将项目公告内容及所有进场交易资料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及济南办事处审核。
六、济南办事处与转让方签订“进场交易协议”
七、代理会员将审核无误的项目公告报济南市国资委备案。
八、在大众日报.经济导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及济南产交所网站公告20个工作日。
九、公告期间受理受让意向方进场申请。
十、给受让意向方推荐代理会员。
十一、代理会员协助受让意向方提供有关资料如下:
1. 购买方资格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章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购买人为自然人的,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3.近期财务报告和购买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4.购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支付能力证明;
5.购买方具备受让资格、资质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
6.购买方为企业管理层的,提供其受让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
7.如购买专卖、专营等产权,需提交取得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的证明文件;
十二、代理会员与意向受让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报省中心及办事处备案。
十三、济南办事处与意向受让方签订“进场交易协议”。
十四、挂牌期满,向有关各方反馈受让意向信息。
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的,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产权。
若产生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招标、拍卖或竞投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十五、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文本由省中心提供。
十六、资金结算。产权转让价款等均通过济南办事处产权交易资金专户统一结算。
十七、由省中心出具产权转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