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
济南市莱芜区赢牟西大街19号3幢仓库3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6-07-06 浏览:167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ZCCZ[2026]064济南市莱芜区赢牟西大街19号3幢仓库3年使用权资产出租854002026-07-10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城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1080.06

标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赢牟西大街19号3幢

标的现状

在用  合同未到期,原租户未搬离

标的瑕疵

存在瑕疵:证载所有人为莱芜盐业公司(莱芜市盐务局),尚未进行房产变更,有处置权

其他披露事项

该出租标的需待现承租方租赁合同期满,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后交付。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2026年第8次总经理办公会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舜房估(2026)015 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简介

   房屋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赢牟西大街19号院内3幢仓库,面积1040.06平方米,证载所有人为莱芜盐业公司(莱芜市盐务局),该房屋分为:

标的1仓库加部分板房,合计面积为560.03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520.03平方米,板房两间面积40平方米,挂牌价格为4.94万元/年;

标的2仓库,面积为520.03平方米,挂牌价格为3.6万元/年。  

 联系人:杨蕾13863414655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3

租金标准

8.54万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每年日租金不低于0.16元/㎡(该价格仅为房产租赁费用,水、电、物业等其它费用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付款期限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乙方一次性转账支付。甲方收到全部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优先承租情况

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用途要求

商务、仓储、办公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标的1合同模版.rar

标的2合同模版.rar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具备履约能力(查询途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其他标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保证金额

(标的1)1000元、(标的2)1000元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号:531908237410901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交易平台

  

靳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31-87087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