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
| JWZC[2026]033 | 柴油发电机一组 | 资产转让 | 30000 | 2026-05-27 |
JWZC[2026]033 | |||
项目名称 | 柴油发电机一组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 ||
挂牌价格 | 30000.00元 | ||
挂牌期限 | 2026.5.14-2026.5.27 | ||
主 要 | 评估值 | 12400.00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3月1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兴评报字[2026]第29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院长办公会通过 2026年第7次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济南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单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 ||
标的存放地 | 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西大街12号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所属柴油发电机一组。 该柴油发电机组购置于2014年11月份,是扬州市华东动力生产的HDC625型500KW(625KVA)柴油发电机组,额定电压400V50Hz。挂牌价为30000.00元。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它事项可参考:鲁兴评报字[2026]第29号《资产评估报告》。 现场查勘及报名联系人:亓老师 联系电话:13356346099 | ||
交易说明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6000元。 3.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4.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根据转让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选择成交方式。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按挂牌底价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转让方选择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转让该项目资产。 7.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 8.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次资产转让挂牌价格为非含税价格。 2.本项目柴油发电机组尚未拆除,需由最终受让方拆除,拆除、运输和清场的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帐 号:531908237410901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于女士、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8018711、88018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