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
| JWZC[2026]016 | 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待处置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项目一宗 | 资产转让 | 1120000 | 2026-04-14 |
挂 牌 内 容: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待处置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项目一宗
项目编号 | JWZC[2026]016 | ||
项目名称 | 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待处置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项目一宗 | ||
转让方全称 | 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1120000.00元 | ||
挂牌期限 | 2026.3.31—2026.4.14 | ||
主 要 | 评估值 | 1119963.00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联邦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2月0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联邦评报字资(2026)第002号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第2次会议纪要 | |
评估备案部门 |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标的所在地 | 莱芜高新区泰山路与钱塘江大街西北角院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待处置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一宗,包括双锥混料机(高效混合机)、双锥混料机(双锥高效混合机)、双锥高效混合机、粉碎机(高速粉碎机)、破碎机(颚式破碎机)、液压机、机械压机等共计 191 项机器设备,标的简介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另附)。 本次转让标的按照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以现场查勘为准,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资产明细表仅提供参考。 标的展示联系人:骆经理 联系电话:13031763932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保证金20万元。 2.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标的按照分包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最终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5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款项,包括基础服务费、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 4.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基础服务费、拍卖佣金)等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意向受让方需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handong.gov.cn)等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标的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实际状况为准,竞买人有责任于拍卖展示期间,以亲自查验或其他方式谨慎了解标的的质量、数量状况等相关情况,仅就拍卖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一经参拍即表明全面了解标的现状。转让方、交易平台及拍卖公司对标的质量、数量不作任何保证,亦不承担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参加本项目前需综合考虑,如标的交付过程中拆除、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施工难度及相关部门要求,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装卸施工、向外运输等工作买受人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聘请专业的施工队伍安全生产,受让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过程中的风险及安全责任,转让方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自己是否具备受让条件,若意向受让方在济南产权交易平台报名,则视为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受让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拍卖所涉及的所有资产须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运离,逾期按1000元/天扣除保证金,扣完保证金仍未运离的按照无主物品处理,标的在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该价格为含税价。 6.此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拍卖活动由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176345103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45100010876659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黄先生、靳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70873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