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
济南市历下区颖秀路与天辰路交汇处西北角龙湖上城2号办公楼10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6-06-15 浏览:43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ZCCZ[2026]051济南市历下区颖秀路与天辰路交汇处西北角龙湖上城2号办公楼10年使用权资产出租51030002026-06-22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先投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13911.01㎡ (不包括已出租区域)

标的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1571号龙湖上城2号楼

标的现状

闲置,不包括在租区域:603、604室(共425.79㎡);1101-1103、1106室(共851.58㎡);1201-1206室(共1276.28㎡)

标的瑕疵

本项目223个车位中含3个地下车位尚未达到交付标准,目前已协商置换(将2-R2183、2-R2184、2-R2185置换为1-104、1-105、1-106),对该3个车位可能发生的延期交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先投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纪要

[2026]8号(总55号)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中立达评报字[2026]第1077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先行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简介

龙湖上城2号办公楼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1571号,整楼共14层,总建筑面积16464.66平方米,其中1-2层为商业配套,3-14层为办公空间,现状为毛坯交付状态;地下配套车位 223个。

项目负责人:索经理 电话:15688864942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10年(含9个月装修期)

租金标准

510.3万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前三年保持不变,第四年起,以上一年的年租金为标准,年租金结合上一年度CPI指数及年度租金价格评估报告双方协商调整,调整应符合市场规律。

付款期限要求

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须于装修期届满前15日内支付,其余每期租金需于上一付款周期结束前15日内支付。

优先承租情况

无。

出租用途要求

转租、办公及商业配套经营。

租赁合同模板

附件:合同模板(1).pdf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    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承租方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信用报告);

3.    承租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存在欠薪等行为;

4.    承租方或其关联单位(控股或参股企业)具备运营大型资产(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成功案例。

5.    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近三年(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由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及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核者,不具备承租资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其他标的要求

1、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需签署《安全管理协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改造费用。承租方需作为责任主体重新与物业签订物业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相关费用,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在十年租赁期内,不再作为责任主体,也不再承担整栋楼宇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一切运营费用。

2、如需装修、改造,由承租方负责(装修费用承租方负担)且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装修和使用的过程中,承租方对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及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改变或调整,均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承租方装修前须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改造须由具备资质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并提供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等详细资料供出租方备案,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5日内向出租方交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洗浴、医院等产生浓烟、噪声、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6、意向承租方或享有优先租赁权的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7、因意向承租方或享有优先租赁权的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

8、意向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不得更换成与报名不相符的公司信息,若出现该情况,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

9、设置9个月的装修期,若承租方提前解约,已享受的9个月装修期将按实际履约年限折算补缴(每满一年折算一个月,未满部分需补缴)。

保证金额

20万元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帐  号:531908237410901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交易

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两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报 名

联系人

葛经理,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801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