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
章丘明澜书香社区南区剩余安置房5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6-06-26 浏览:34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ZCCZ[2026]060章丘明澜书香社区南区剩余安置房5年使用权资产出租17493002026-07-02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市章丘区明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25219.04

标的地址

济南市章丘区明澜书香南区

标的现状

闲置

标的瑕疵

存在瑕疵:未办理房产证,有处置权

其他披露事项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章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誉鲁评报字(2026)第25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章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简介

该房产位于济南市章丘区明澜书香南区 ,共计281套房源,总建筑面积25219.04平方米,附带28个车位,房屋有土地证,未办理房产证。联系人:刘老师   17653162026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五年

租金标准

174.93万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租金递增:租赁期内满3年租金上浮5%,即前三年年租金底价为174.93万元,第四、五年年租金底价为183.68万元,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准,设置6个月装修期

 

付款期限要求

 租金按半年预付,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

优先承租情况

 

出租用途要求

住宅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rar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信誉要求:承租方需要具备济南市租赁市场的良好信誉口碑及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承诺无恶意克扣、不退租客押金等行为的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标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自愿接受出租方的运营监督。

2、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合同期内房屋维护修缮、水电线路维护维修、污水处理、防盗门窗等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均由承租方负责,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额

20万元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号:531908237410901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保证金

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2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交易平台

  

靳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31-87087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