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
济南市中心医院部分房产3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6-07-01 浏览:31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ZCCZ[2026]063济南市中心医院部分房产3年使用权 资产出租8582612026-07-07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市中心医院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1306㎡

标的地址

标的一:中心院区南门口东侧、10#楼一层

标的二:正大时代三楼

标的现状

标的一(在用):中心院区南门口东侧2026年7月18日到期、10#楼一层2026年7月8日到期

标的二(闲置):正大时代广场三楼

标的瑕疵

其他披露事项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市中心医院 2026年第19次党委会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济南市中心医院房屋对外租赁的批复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山东泰诚房估字【2026】第047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标的简介

该项目标的为 济南市中心医院部分房产,其中标的一为中心院区南门口东侧、10#楼一层(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05号 )两处房产,南门口东侧建筑面积48㎡,10#楼一层建筑面积50㎡;标的二为正大时代三楼,建筑面积共1208㎡。上述房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水、电、配套设施较为齐全。

 

现场查勘及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370582086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3

租金标准

858261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标的一:共两处房产,285065元/年;免租期统一至7月31日。

标的二:1.3元/㎡/天,总573196元/年;免租期为30个自然日。

付款期限要求

    租金一年支付一次,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

优先承租情况

出租用途要求

标的一;两处房产仅限用于超市使用,其中10#楼一层超市同时提供咖啡服务。

标的二;仅限用于写字间使用。

租赁合同模板

租赁合同模版.zip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标的一: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意向承租方须为品牌连锁超市,目前合同期内省内经营场所不低于3家(须为同一品牌;正在服务的项目须有部队、医院、学校、机场、高铁等场所),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租赁合同等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拥有自己的仓储物流,调配货物灵活,遇到疫情等灾难,不能影响供货。

10号楼一楼超市同时经营咖啡服务,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自制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若为加盟品牌,额外提供商标注册证(第43类餐饮)、品牌总部完整授权链、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凭证。

因本项目标的一涉及两处场地,两处场地须为同一品牌。

2.标的二: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不同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中,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其他标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2.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保证金额

标的一: 7.5万元;标的二:15万元。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帐 号:531908237410901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交易

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报 名

联系人

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31-88018711、8801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