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
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22号新业商厦地下室3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5-07-02 浏览:38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ZCCZ[2025]077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22号新业商厦地下室3年使用权资产出租800002025-07-08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新业商厦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证载占地面积1577.6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797.34平方米,出租面积 520 平方米。

标的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22号

标的现状

闲置

标的瑕疵

其他披露事项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国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中安估字(2025)T231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简介

 

1.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22号 ,该资产为济南新业商厦所属。

2.证载占地面积 1577.6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797.34平方米,出租面积 520 平方米,为商业使用。

3.其他事宜详见鲁中安估字(2025)T23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现场勘察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0531-87087362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3

租金标准

8万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租赁面积 520 平方米,首年租金8万元/年,无免租期,后期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幅度1.5%。

付款期限要求

租金半年付,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应于上期租金到期前30日支付。

优先承租情况

出租用途要求

 

1.为合法商业经营不得为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存放及经营等业态。

2.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合同模板+安全协议.ra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其他标的要求

1.需交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

2.需签订安全协议并缴纳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

3.该资产现状出租,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基础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

4.装修改造及转租需在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5.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保证金额

2.4万元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784044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

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报  名

联系人

靳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87087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