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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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CZ[2025]086-1BD | 济南市半导体元件实验所历山路137号院6号楼一二三楼中西侧部分区域12年使用权(补登公告) | 资产出租 | 1980000 | 2025-08-21 |
该项目公告期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
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继续公告时限为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1日;按原公告内容自动延期,公告内容不变。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半导体元件实验所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661㎡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37号 | |
标的现状 |
在用, 部分在用633㎡,剩余面积闲置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 无建筑图纸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中共济南市半导体元件实验所委员会会议纪要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中恒鲁评报字(2025)第080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市半导体元件实验所 | |
标的简介 | 标的房产位于历山路137号院区临街,证载面积6383.33㎡,地上主结构4层(局部五层),分东中西三部分,其中:西侧单层面积约为:662.4 ㎡,中侧单层面积约210㎡(可用),东侧单层面积约477㎡,目前以办公出租为主。出租标的为中西侧1-3楼区域。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2年 | 租金标准 | 198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198万元起,年租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3 年起,以上一年度CPI 指数为涨幅依据: 如CPI 指数涨幅不足2%,则租金涨1%; 如CPI 指数涨幅2%---3%,则租金按照CPI 实际涨幅增长;如CPI 指数涨幅大于3%,则租金涨幅减去3%(至少保证3%,即为CPI 3%--6%之间是3%不变)作为年租金增长幅度的标准。 | |||
付款期限要求 | 1、《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 30 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 2、第二年起房屋租金可半年支付一次,须于下一期合同开始日 30 日前支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租赁合同模板 | ||||
出租用途要求 | 餐饮业、教育培训、办公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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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1、免租期9个月,但需要承担以下2、3、4项费用;安全协议另行签订;装修改造须由具备资质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并提供详细资料供出租方备案审核。合同期内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允许转租。 2、承租方如专用原有公共楼梯、进出通道,或者影响到其他租户出行等原因,须另外承建供其他楼层使用的疏散消防通道、公用电梯以及室外不低于600平米活动平台等,并承担费用。 3、如因承租方需要改造电力变压器、上下水管道、污水处理设施、车场改造等,需自行申报相关手续,负责维护,承担全部费用,并于合同结束后无偿转交甲方。 4、租赁合同达成后,承租方须负责供其他租户使用的供电线路设计改造,上下水、厕所改造、负责未租用四楼、五楼的装修,以及其他租户周转房的必要装修改造等。相关费用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 |||
保证金额 | 50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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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1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到期自然撤牌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将按公告内容补登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竞价者,经出租方集体决策后,可按照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转让。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经理、黄经理 | 联系电话 | 0531-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