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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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CCZ[2026]007 | 章丘铁匠文化创意园12年使用权 | 资产出租 | 1000000 | 2026-01-20 |
一、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老铁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其他 |
标 的 量 | 17191.07㎡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章丘区赭山大街2268号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章丘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山东龙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誉鲁评报字(2025)第16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山东龙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世纪西路以东、福康路以北,占地面积13301平方米(约合19.96亩),实际总建筑面积6946.62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至二层,局部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毛坯房,院落10244.44平方米,用途住宿餐饮用地/公建。 合同首年,给予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现场踏勘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5169118898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十二年 | 租金标准 | 100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1、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比例为13%。具体为:第一、二、三年年度租金为100万元/年起,第四、五、六年年度租金为113万元/起,第七、八、九年年度租金为127.69万元/年起,第十、十一、十二年年度租金为144.28万元/年起。 2、租金年付。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按年支付一次性缴清。每合同年度开始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年度租赁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单)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用途 | |||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
其他标的要求 | 1. 如需装修、改造,需提前15日书面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提交改造方案(含消防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费用自理。因装修导致的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侵权,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甲方无义务对乙方的装修进行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装修、变更原有设备恢复原状,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且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乙方拆除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能拆除或不适宜拆除的,无偿归甲方所有。 3. 乙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须向出租方缴纳20万元租赁保证金,房租到期结算后,如乙方没有任何拖欠费用行为,甲方无息返还保证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有任何费用拖欠,甲方有权不经承租方同意直接使用保证金抵扣,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补足,否则视为逾期,每延期一日,以本次应补足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10日未补足的,甲方有权选择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仍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合同期满无任何纠纷,甲方无息退还。 | |||
保证金额 | 10万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6121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6.1.14-2026.1.20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