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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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CCZ[2026]025 | 泉城驿站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年使用权 | 资产出租 | 18273100 | 2026-04-01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土地、机器、设备 |
标 的 量 | 130405.01㎡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新东站片区西北部,张马大街以西百彩路以南2366号泉城驿站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轨资源经营董纪要〔2026〕5号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鸿辉房估字(2025)第280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房源主要分布于济南市历城区新东站片区西北部,张马大街以西百彩路以南2366号,土地面积56202㎡,总建筑面积约13.04万㎡,包括园区配套的设施设备用房等,其中地上面积约10.15万㎡,地下面积约2.89万㎡,共7栋,其中6栋公寓楼,总房间数2,021间,1栋办公综合楼,面积9240.17平米,地下车位724个,换热站1个、390㎡,污水站1个、336㎡,垃圾站1个、219㎡,房产所有权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用途:居住为主,具体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房屋现状进行处置。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工 18615406673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5年 | 租金标准 | 年租金1827.31万元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1.标的单套公寓价格612元/月,1999套,年租金14680656元,套间单价1111元/月,22套,年租金293304元,共计:2021套;办公楼:0.7元/㎡/日,面积9240.17㎡,年租金2360863.44元,车位单价108元/月,724个,年租金938304元,合计首年租金18273127元。 2.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2%,5年租金总额不低于95094089元 | |||
付款期限要求 | 1.根据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自甲方发出交付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其后每期租金提前30天支付。 2.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50%,打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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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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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按照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文件和《住房租赁条例》规定执行居住,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等。 | |||
租赁合同模板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承租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实缴),实缴资金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或提供当地工商窗口查询证明材料或银行实际打款截图为准; 3.公司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租赁”“住房租赁”等相关业务,且在“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已通过“租赁企业”备案; 4.经验要求:承租方需具备同等项目的投资、运营经验及能力,经验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以中标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1)具有独立运营住宅(公寓)项目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商业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的运营能力; (2)运营住宅(公寓)套数不少于800套、商业项目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的运营能力; (3)物业管理项目面积不低于10万平米; 5.须提供不少于200套住宅(公寓)单项租赁合同(合约期内); 6.须提供同意有偿使用出租方“住好拾光”品牌及住房租赁系统、且在经营过程中无恶意克扣或收取租客押金(租金)行为的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信誉要求:承租方须在济南市租赁市场拥有良好信誉口碑,提供承诺无恶意克扣、拖欠或不退租客押金等恶意行为的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其他标的要求 | 1.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概与出租方无关; 2.承租方应按照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3.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交易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 |||
保证金额 | 20万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6618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7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联系电话 | 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