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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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CCZ[2026]034 | 云启中心6号楼项目10年使用权 | 资产出租 | 3840000 | 2026-04-23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房屋建筑面积13138.73㎡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安家庄街1977号云启中心项目6号楼(不含商业101、102、103)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处置权 | |
其他披露事项 | 1、项目为整体租赁(不含商业101、102、103)。 2、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装修并自行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防火、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3、承租方保证在合同终止时基础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以交房清单为准)。 4、承租方需交纳320000元的租赁押金。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支委会会议纪要〔2026〕05号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正估(2026)字第00070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位于历城区安家庄街1977号云启中心6号楼(不含商业101、102、103),建筑面积为13138.73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11066.1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72.56平方米,项目为毛坯状态,按照标的现状进行租赁。 标的查勘联系人:李经理, 19963057906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0年(自双方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36年2月13日止) | 租金标准 | 384万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1.自第三年开始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4%; 2.给予承租方首年6个月装修免租期。 3.租金分成:若承租方转租,每年租金收入超过600万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为50%。 4. 以上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电梯费、水电费、燃气费、供冷费、供热费、停车场管理费、网络使用费、公共区域装饰装修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等费用。 | |||
付款期限要求 | 1、租金按照季度作为一个支付周期,在每个租金支付周期开始的前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当期房屋租金。 2、租金分成自每个合同年度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商业配套、商务办公、公寓、酒店等 | |||
租赁合同模板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并完成实缴。 2、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承租人工商注册营业范围须具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资质(含)。 4、具有出租方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其他标的要求 | 1.承租方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须征得物业公司审核同意。 2.租赁方需接受并遵守房屋所在地城管、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并按时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全部费用。 3.允许承租方进行转租,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转租合同备案。 4.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5.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 |||
保证金额 | 40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帐 号:531908237410901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5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联系电话 | 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