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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电梯及闲置低值易耗品处置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浏览:15次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易类型项目状态挂牌价格截止时间
GQZC[2026]040济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电梯及闲置低值易耗品处置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国企采购.2026-06-23

济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电梯及闲置低值易耗品处置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济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一百大楼南侧一部电梯及闲置低值易耗品处置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因工作需要,现需选聘一家评估服务机构对济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一百大楼南侧一部电梯及一宗闲置低值易耗品价值进行评估。本次采购控制价不超过6000元。

三、合同签订主体及项目信息获取

1.本次合同签订主体为济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

2.获取项目详细信息方式:意向机构可致0531-87933161,联系人:张老师

四、报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3.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备与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与评估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相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报价函需另行单独密封一份)

1)评估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业务范围、专业优势、机构及成员获得的荣誉及证明材料,从业人员概况、济南市内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等相关情况;

2)负责本项目人员简介。指定负责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履历,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

3)业绩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提供评估服务的相关业绩证明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评估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评估机构企业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授权人签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资料(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或信用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保密承诺(自行编写);

7)报价函及报价依据,其中报价函需另行单独密封一份;

8)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送达或邮寄指定地点,信封应注明“济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一百大楼南侧一部电梯及闲置低值易耗品处置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名称的字样,信封上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印章。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6号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收件人:聂老师;联系电话87087358。

五、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方将于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参考投标机构的报价、资质、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中标机构并发布公示,发布公示后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机构。

提报资料如有作假行为,一经证实,提交机构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济南泰康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