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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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ZC[2025]071 | 自然人购买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债权选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采购公告 | 国企采购 | . | 2025-08-06 |
自然人购买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债权选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安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自然人购买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债权选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参与选聘。
一、项目名称
自然人购买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债权选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安排,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出具自然人购买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债权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本次选聘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控制在49500元以内。
三、合同签订主体
本次询比采购的合同签订主体为权属企业。
四、递交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价函需另行单独密封一份)
2.律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业务范围、专业优势、律所及成员获得的荣誉及证明材料,从业人员概况、济南市内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等相关情况。
3.负责本项目的律师团队简介。指定负责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履历(近3年主要工作业绩),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
4.业绩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为政府部门、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省市国有企业(总部)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业绩及对应证明材料。
5.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盖章)、律所负责人授权书(需盖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资料(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信用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7.保密承诺(自行编写);
8.报价函及报价依据,报价函首次只填写基础报价,现场磋商后需进行二次报价,报价函需另行单独密封一份。
9.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指定地点,信封应注明“自然人购买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债权选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名称的字样,信封上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印章。
1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7时。
11.报价文件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6号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087351。
12.响应文件公开报价时间:2025年8月7日9时;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6号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供应商不需现场参与。
五、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小组依据投标人报价综合考虑,参考中介机构综合能力,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提报资料如有作假行为,一经证实,提交机构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济南国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